中纪委或介入证监会李志玲案 深层原因待发掘

26.06.2015  12:22


  反腐风暴离证监会权力核心部门越来越近。

  就在A股市场遭遇深幅震荡、投资者神经紧绷之际,证监会的一纸处罚公告引起轩然大波。6月20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经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配偶违规买卖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因涉嫌职务犯罪,李志玲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比起此前的行政处罚,此次的李志玲案通报的处罚原因较为详细,且因其所在岗位权力较大,又处在注册制推出前夜,一度受到市场的关注。

  受访的市场人士表示,证券监管部门的反腐风暴持续推进和深入,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交易意义重大,特别是注册制临近,发审权的下沉为证监会的新队伍组建提供了有力契机,保驾注册制义不容辞。

  “没那么简单

  如果不是案发,李志玲很难进入普通人的视线。

  据公开报道,李志玲在证监会从事再融资审核工作多年,此前在发行部审核四处工作时,每年都会参加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负责介绍再融资财务审核的相关问题。

  2014年4月,证监会内部机构调整,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合并。新成立的发行监管部内设9个处室,负责制定上市规则、发行可转债规则,以及审核IPO文件、再融资申请文件等。一处、二处负责主板、中小板IPO审核;三处、四处负责创业板IPO审核;五处、六处负责再融资审核;七处、八处、九处分别负责发行、发审和综合事务。

  李志玲在这次调整后,担任发行部六处处长,主管再融资财务审核。

  “再融资的水很深,有无必要再融资、再融资的用途等等,都要经过审核方能批准。”一位大型券商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直言,不过对于再融资而言,审核的官员和投资者接触较为透明,因为都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予以公告,随后再进入证监会批准;但随后的细节会出现信息不对称,容易滋生腐败。

  上述券商人士表示:“不过,此次李志玲的开除原因是配偶炒股,看似简单,毕竟配偶炒股、如何炒股,均涉及她是否知情、知情多少的问题。由此开除,不排除有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正如公告中的涉嫌职务犯罪等。

  “这是中纪委查的,有人举报。”一位接近证监会的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因为她的权力比较大。这似乎并不是个案,从此前证监会历次“失足”官员的履历可以看到,发行、上市等核心权力部门为重灾区。

  2004年,原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就曾突然被检察机关带走。随后,反贪检察官以涉嫌受贿罪对其正式提请批准逮捕。今年4月,第六届创业板发审委兼职委员胡世辉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正本清源,绝对利好市场,是反腐深入监管权力部门的表现,不排除有杀一儆百的意图。”一位上海券商投行人士直言。

  注册制前夜

  在分析人士看来,在注册制渐行渐近,证监会转型之际,李志玲案显然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处罚事件。

  今年年初,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是涉及市场参与主体的一项“牵牛鼻子”的系统工程,也是证监会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其中,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干部,为监管转型提供切实组织保障。

  1月23日,证监会专门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肖钢强调,监督执纪要动真碰硬,要切实加大对廉政风险较高的权力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

  肖钢表示,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行政许可权、稽查办案权、行政处罚权和监管检查权进行权钱交易、利用非公开信息数据谋利、进行内幕交易和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

  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部署四批证券法网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操纵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以“市值管理”名义,集中资金讲故事等五大新型违规操纵股价行为;同时,大面积查处内幕交易和老鼠仓,覆盖人群非常广泛,包括一些知名机构和明星私募。

  日前,证监会拟对7家会计师事务所和3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会计力量和稽查力量一起实施,提升检查实效。

  “要把监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肖钢看来,要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同时,加强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重视和加强干部轮岗,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

  5月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股票发行行政许可程序,不仅简化了见面会方式,而且优化了再融资安排,实施快速审核机制,减少排队等待环节,对运作规范、市场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取消反馈环节,可以不再要求发行人到发审会上接受询问,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现在的再融资审批时间非常短了,再融资权力的下放将会是注册制改革的第一步,发行审核权下移将会是大趋势。”一位上市券商的投行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