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古城的文化“活化”要有价值信念
导读: 近日记者通过考察各历史文化名城如何保护、规划、改造文化核心区,提出了探索广州历史文化核心区域的保护、升级、活化之路的重要议题,颇有意义。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通过考察各历史文化名城如何保护、规划、改造文化核心区,提出了探索广州历史文化核心区域的保护、升级、活化之路的重要议题,颇有意义。记者在北京路看到的是商业遮盖文化的问题,而有关部门的回应则是物业整合水平较低、文商旅融合的力度还不够大等因素,认为目前太缺乏统一的策划、包装和宣传,项目谋划多、落地少,总体进度较慢;提出拟将以北京路核心区域申报建设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日后建设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我认为,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是仅仅把单独一座文物建筑划入保护范围,然后在其周边开发为文化商业区,而应当把整片具有历史价值的区域环境保护起来,尽可能还原其历史文化生态的情境。现在口口声声说广州是千年古城,但谁都看到整个文化名城环境被破坏。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多的文化商旅项目落地和再多的宣传包装满天飞,也无法使人产生思古的怀想和文化信念。
先以几年前广州陈家祠文化广场一期扩建工程为例。有关部门曾提出六个规划方案,并向市民征求意见,其实最根本的问题并不在于这些方案哪个最好,而是整个陈家祠文化广场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思路都是错的。所谓扩建广场、融文化、商业、休闲于一体的总体思路,所谓陈家祠广场扩建的定位是“既能感受到岭南历史文化的特色,又能体会到新时代的气息”,这些实际上完全是旅游景点开发的定位,不符合保护历史文化建筑和环境的价值观。历史建筑的原生态在城市历史的变迁中屡遭改变,但是一般到了近几十年来,周边环境建筑与被保护的历史建筑已形成一种新的历史环境。原来周边的民居虽然没有什么文物价值,但是它们与陈家祠所构成的日常生活逻辑却是历史自然形成的,在这里没有什么宏大的空间美学、商业中心的资本逻辑、产业发展的宏伟图景——所有这些本来就不是历史文化环境中应有之物。因此,荔湾区“四区一街”总体思路的大、露、连,对城市历史文化生态帮助不大。
回到眼下的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域。有部门负责人说北京路的遗址遗迹数量庞大,但非常分散,散落在中轴线的周边,缺乏整合和包装。我认为这种说法很值得商榷。历史的原生态是如何的,就必须尊重和保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绝不是为了方便旅游产业,不是为了方便行政管理,而是为了保护历史的真实文脉。分散、隐藏、宁静,如果正是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状况,就应该给予尊重。给孤立的历史建筑遗址贴上夸大其辞的文化标签,分分钟强调文化与商业和旅游的“配套工程”,口口声声要“打造文化名片”,所有这些心态和做法完全就是开发旅游景点的定位,而绝不是保护历史文化环境的定位。应该看到,北京路文化区域既有古代文化遗址,也有近代商业都市的建筑遗存,这与当代商业繁荣形成了层层重叠的历史文脉关系,在今天应以保护、展示为主,而不应把发展当代商业旅游的价值目标继续覆盖其上。具体来说,应该发展的方向是城市历史博物展示区,而不是继续走“文化搭台、商业唱戏”的旧路。
实际上,要保护历史人文的根脉,首先尽量保存成片的老街道、老建筑,尽量减少外观粉饰等等改造工程。其次留住原住民,延续传统与血缘的纽带,城市文化的血脉关系才能延续。现在普遍情况是旧街道房屋没变、户主没变,但是出租给外地人做仓库做作坊。这种情况不能用行政的或商业的手段去改变,应该发挥民间团体或宗族的价值伦理力量来进行感化处理。
总之,历史人文的根脉是非常重要但又非常脆弱的,需要有虔诚的信念和真正的智慧和最大爱心才能保护好。真正的“城市文化名片”是该城市历史人文传统的自然结晶,有多种自然形成的表现形态,如因精心保护而存在的建筑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优秀技艺、凝聚在某种社团活动中的年青一代对自己的文化家园的亲切认同感等等,这才是具有真实价值的“文化名片”。 作者为广州美院教授
■评论眼
给孤立的历史建筑遗址贴上夸大其辞的文化标签,分分钟强调文化与商业和旅游的“配套工程”,口口声声要“打造文化名片”,所有这些心态和做法完全就是开发旅游景点的定位,而绝不是保护历史文化环境的定位。应该看到,北京路文化区域既有古代文化遗址,也有近代商业都市的建筑遗存,这与当代商业繁荣形成了层层重叠的历史文脉关系,在今天应以保护、展示为主,而不应把发展当代商业旅游的价值目标继续覆盖其上。具体来说,应该发展的方向是城市历史博物展示区,而不是继续走“文化搭台、商业唱戏”的旧路。 李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