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官微缘何成夫妻吵架泄愤工具?
10月9日晚,甘肃张掖市政法委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张掖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副科长王兴河同志,在婚姻期间,作风极不检点,与多名异性发生性关系,多次带异性回家过夜……希望上级领导部门能彻查此人渣淫乱行为,严肃处理这种猪狗不如的畜生!”该单位初步认定是官微被盗号。(11月10日)
政法委官微举报自己单位官员淫乱,并希望上级处理“畜生”,一看就不是官方所为。而该官微的管理员正是被举报者本人,那么或许可以就此推断,是有外人进入这个微博发言。但不一定就是被盗。张掖市政法委一负责人称,疑为夫妻吵架赌气所为。如果确是管理员妻子所为,“举报人”如何获取进入官方微博,或许不难猜测:很可能是管理员在家里登录了官微,不小心被妻子操纵,或是被妻子获取了登录密码。
原则上,冒用政府官微发言,已涉嫌刑事犯罪,这与冒用政府名义、伪造政府公文,本质上并无二致,因为官微发布消息,与政府发文没有区别,不过是载体不同。然而,未尽职尽责保管政府信息工具,违规在家中登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涉嫌渎职。本是发布政府信息,与社会沟通的官方信息工具,竟成了夫妻吵架泄愤的拳脚、擀面杖,一下子让政府官微公信扫地,成何体统?今后官微再发消息,公众信还是不信——是官方发布,还是两口子打架乱发的?
当然了,有没有“两口子吵架”一事,“淫乱”之说是一时泄愤,还是确有其事,现在并不好说。张掖市政法委一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事件是否属实,属于同事私生活,他既不知情也不便回答。而笔者认为,接受采访的官员,从个人身份上说,可以“不便回答”同事私生活问题。但如果真的存在“与多名异性发生关系”等情况,那就绝不只是个人私生活问题——王兴河是政府官员,不是普通老百姓。
政法委官微举报自己干部“淫乱”一事,有两个问题需要向社会交代,一个是官微为何“被发言”——是被盗了,还是夫妻泄露?一个是“淫乱”之事是否存在?如果被盗,应由警方调查,而不能一句“被盗”便再无下文。如果是“夫妻泄露”,则应追究官微管理不严、违规操作的责任。政府部门的微博是代表官方发布信息、与社会沟通的公器,面孔可以不必古板,但责任问题上必须严肃。当下,网上偶现官微“乱发言”现象,一些部门和领导对官微所发布的不当言论要么不在意,要么把责任推给管理员、临时工。希望政法委官微发飙这件事能引发官方对微博管理的重视。(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