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樱花诘”考验武大社会担当
武大赏樱收费之争,非关法律,隐现的是民众对名校的道德期许。主要考验的,是武大作为著名高等学府,是否具有更高的自律精神和社会担当。
春暖花又开,赏樱胜地武汉大学又遭遇“樱花诘”。舆论质疑:武大赏樱该不该收门票?是不是借樱花敛财?收来的门票钱又去哪儿了?
单就收费论,情况并不复杂。所谓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武大不是政府,收费又在物价部门备了案,不存在法律问题;再进一步,对这一市场行为,要求公示赏樱账本于法无据,但其中蕴含的社会不满情绪值得重视。武大身为名校,公众对其有所期望也在情理之中。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可以明确公认前提:一者,包容开放、共享资源,应该是现代大学应有之义,尤其是公立大学,不应拿自身资源搞创收;二者,作为大学,首要任务是提供教育资源,赏樱应以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三者,开放赏樱资源,必然会带来大量的维护成本以及折损成本,不能搞道德绑架苛求大学做活雷锋。
明确了大前提,就有了解决问题的大框架:首先,“粗暴”拒绝公众赏樱不可取,有违公立大学开放共享之旨;其次,无限制开放也不可取,因为肯定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不仅体现在游客带来的喧嚣和安全隐患,还有学校不得不安排那么多志愿者这一事实。
因此,限流势在必行,公益应为原则。同为游人青睐的北京大学和厦门大学,都采取了限流的措施,成功经验可鉴;但武大此前以提价限流并非理想途径,随着外地游客的增多此举效果也有限,免费开放、客流量更大,如南京博物院等采取的都是预约限流。
其实,公益性是对武大最主要的考验,也是媒体最大的质疑。赏樱人群短期集中量大,维护卫生和秩序成本较大,简单以“免费”要求可能有失公平。公益不等于免费,但限流之后,维护和管理成本基本可控,在此基础上如能申请政府专项经费,免费泽被众生,自然皆大欢喜;如不然,适当收费也未尝不可。
难在“适当”。这需要校方做好门票收入和成本核算,并对公众做好说明。虽然公众没有权力要求武大晒账本,但校方如能主动晒当然是最好,此举不但可通过社会监督杜绝了自身违法违规的可能,赢得民众理解支持,也可显示名校风范和情怀。
说到底,武大赏樱收费之争,非关法律,隐现的是民众对名校的道德期许。这次舆论潮是一个契机,主要考验的,是武大作为著名高等学府,是否具有更高的自律精神和社会担当。
本报特约评论员刘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