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烂尾新闻”不应止于追踪
临近年末,记者对2014年度公众关注的十大“烂尾新闻”进行追访发现,随着相关新闻热点淡出人们的视线,讨论的人群散去,曾经发出的很多质疑并没有得到回应,寻找的真相也并未拨云见日,诉求的问责仍然未见结果。(11月29日中青报)
媒体选择盘点“烂尾新闻”,来发挥持续进行舆论监督的作用,特别是到年终岁末的时候,通过梳理出当年的“烂尾新闻”,来透视一些部门单位在处理公共事件存在的问题。
每一单“烂尾新闻”背后,都有进行公共追责的空间。如果“烂尾新闻”只是止于盘点追踪,不能从追踪走向追责,那么,盘点“烂尾新闻”也只有发现价值,甚至是在旧“烂尾”添了个新遗憾,进一步挫伤社会正义。
回过头看,一些热点事件成为“烂尾新闻”,本身就是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权力“危机公关”的结果。一些公权力可能存在渎职失职,一些部门在信息公开上失职,一些地方政府为维护形象对真相进行掩蔽,甚至为了让热点新闻成为“烂尾新闻”,一些公权力采取特殊手段进行舆论“危机公关”。
“烂尾新闻”背后包裹着双重责任,一是那些热点事件本身的问题责任,二是让热点事件成为“烂尾新闻”的责任。不要认为“烂尾新闻”背后的拖沓推诿、敷衍民意就不是问题,在今天,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本身就可以反映出一些权力存在的作风问题。更重要的是,制造“烂尾新闻”,让太多问题悬而未决,让太多真相探询依然无果,让太多正义无法及时传递,这一切,都值得追究。
要让“烂尾新闻”从追踪走向追责,一方面,需要媒体在发挥相关舆论监督上迎来新的突破,比如,通过把制造“烂尾新闻”的责任主体纳入监督追踪的对象,来挖掘出“烂尾新闻”背后更大的新闻价值,使之成为新的热点事件,通过新的“示丑”来驱动新老问题一并解决;另一方面,“烂尾新闻”成为“烂尾”,也应该倒逼从监督走向问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让监督与问责之间不再出现制度性断裂,而是形成良性互动,成为公共治理的新常态。 (单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