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法院纪检部门如何“转职能”

22.09.2014  19:23
        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这不仅是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法院坚守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实现司法廉洁的纪律保证,更是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三转”,切实取得效果,柞水法院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点成果。现试以该院“转职能”的做法为切入点,谈谈法院纪检部门应该如何“转职能”。

        纪检部门,就是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此次改革要求纪检部门回归工作主业,把工作重点放到督促和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上来,改变过去纪检部门分管多项工作,其他业务工作与纪检工作并重,纪检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报告制度。一岗双责,要求一个领导干部既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我院在全院范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提供保证。

        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敞开大门欢迎群众的监督,一旦收到群众举报,无论匿名或实名,均依程序先予调查。经查属实,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惩处,如经查失实的,也会向群众耐心说明情况,鼓励群众继续提供案件线索。目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网站”正在测试当中,正式上线后,群众可选择实名或匿名方式通过网络对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举报事项将在十日内得到反馈。这是对过去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的有力补充。我院采取多种形式,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坚决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拓宽违纪违法案件信息的收集渠道。除了传统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方式,我院纪检部门主动出击,寻找案件线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这一活动开展得好也宣传得好,许多群众受到鼓励,大胆“”出领导干部的四风问题,也有许多领导干部主动承认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纪检部门可以此为契机,深挖细查干警是否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从纪检监察工作中搜寻案件线索。一是要走出去,通过与周围人的交谈了解涉案线索,还可通过报刊及电视报道的社会信息中寻找案源;二是在办案中要深挖细查,发现其他案件线索。在办案中,不能用孤立、静止的眼光看问题,而要用联系的、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一发现蛛丝马迹,就要顺藤摸瓜,盯住不放,一追到底,挖掘“案中案”、“窝案”、“串案”。

        从日常生活中发现案件线索。有非法收入的违纪违法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会有所表现,如购置明显超出自己收入来源的住房、车辆、奢侈品等,纪检部门一旦发现该种情况,就要主动调查是否存在不法收入的问题。

        法院纪检部门要转职能、转好职能,不仅要需要国家提方向、国家倡导改,同时也需要法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和干警的理解。做好纪检工作,不仅是为了切实履行好纪检部门的职能,也能有力地督促干警珍惜职业生涯,更是创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环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