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 低保老人享全额养老服务补贴

07.09.2015  17:06

  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9月1日起调整,调整后的补贴标准依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确定,由服务时数及服务单价构成,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全额养老服务补贴。据介绍,本次补贴标准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所对应的服务时数分别为每月30小时单位、40小时单位和50小时单位。凡经老年照护等级评估,有照护需求且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上海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养老服务补贴并享受相应待遇。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全额养老服务补贴,其余3类老人享受比例不同:第一类为本人及其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上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上海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老年人,享受80%补贴;第二类是80周岁及以上、本人月收入高于上海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低于上海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享受50%补贴;上述两类对象中,无子女或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上述待遇基础上再叠加享受20%的养老服务补贴。据悉,养老服务补贴以非现金的服务券(卡)形式,用于兑换各类养老服务。其中用于兑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除低保家庭外的其他对象,需支付相应比例的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