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法院:调解施工合同纠纷 护航民生建设工程

05.11.2014  18:04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3日,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审理的两件涉及民生建设的两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该院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履行完毕,促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宝鸡市陈仓区中医医院灾后异地重建项目“门诊楼和医技楼”工程,是宝鸡市陈仓区灾后重点建设和惠民工程项目。2010年5月,该医院将此项工程分A、B两个标段,以招投标的形式承包给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高陵县建筑工程公司,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至2013年底,两建筑工程公司与医院方发生施工合同纠纷,并导致工程停建,在此后近一年时间里,双方虽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该医院还曾向省建设厅等单位投诉,但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医院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于2014年10月10日向陈仓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别将两个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

        陈仓法院受理这两起案件后,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立案程序“绿色通道”,及时将受理案件并转相关业务庭室进行审理。承办案件的民事审判第二庭迅速组织法官研究案情,制定工作方案。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展开了周密细致的案情调查,了解到涉案的“门诊楼和医技楼”工程后续工程尚未结束,但国家花巨资引进的医疗设备即将到位,导致该工程医疗设备到位后却无处安装,其后果势必会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深入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办案法官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在双方同意庭前调解的情况下,启动了案件调解程序。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连续开展了3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使两件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及时、妥善地处理了。

        目前,两起案件调解协议内容已经履行到位,双方当事人对该院法官依法、高效、公平、公正,廉洁的司法作风表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