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走时被在建房屋坠落砖块砸伤头部 法官调解获赔近10万元

03.11.2017  15:15

  本报讯 (记者 张志杰 实习生 马丽) 男子行走时被在建房屋坠落的砖块砸伤头部,围绕治疗与赔偿,男子与房主、施工方产生矛盾。11月2日,长安法院调解了这起纠纷案,受害人获得了赔偿。

  张某雇用马某在街道旁建造楼房。3月22日,同村的于某吃过早饭准备回家,在经过张某正在建造的六层楼房下方时,突然一块砖头掉下将于某的头砸破。张某连忙将于某送进医院。经诊断,于某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凹陷性顶骨骨折、额骨骨折。于某住院期间,马某、张某支付了各项医疗费共计6万元,另外,马某还支付了5000元护理费与出院后的5000元生活费,但于某其余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经司法鉴定,于某构成十级伤残,还需后续治疗费5万元。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故于某将张某和马某诉至长安区法院航天法庭,要求张某、马某赔偿其各项损失。

  承办法官对本案的责任划分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赔偿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了仔细的研判。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除去之前已支付的部分,由张某再赔偿于某2.24万元,马某再赔偿7万元。2日记者了解到,该案以调解执结的方式得到最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