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浆血案”主犯在商州伏法
02.10.2014 17:57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古 汉台 网10月2日讯 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在商州对“因一杯豆浆引发血案”主犯杨保国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罪犯杨保国,男,汉族,24岁,小学文化程度,农民,家住洛南县永丰镇杨村三组。2011年7月9日,罪犯杨保国和李某某(同案被告人,女,时年14岁,已判刑)等人在洛南县馒头山玩耍时,薛某某(殁年7岁)多次向杨保国、李某某吐瓜子皮、豆浆,杨保国、李某某制止未果后心生怨恨,李某某遂提议杀死薛某某,杨保国表示同意。趁薛某某躺在草地上休息之机,李某某授意杨保国动手,杨保国捂住薛某某口鼻,李某某骑在薛某某身上压住其双手。发现薛某某未死亡,杨保国又捡起两块石头,朝薛某某头、面部击打数下,致薛某某死亡,后二被告人逃离现场。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对杨保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保国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核准罪犯杨保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本文来源: 古汉台
02.10.2014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