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身份不明无力负担患者可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资助
今后,需要急救但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弱势群体患者,将得到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资助。昨日,《西安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获通过,我市将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可接受企业个人捐赠
西安计划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在全市范围内快速、高效、有序的对急需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市财政按照辖区内户籍人口数作为基金预算基数,每年预算不低于人均0.1元。中省专项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纳入应急救助统筹安排。企业、个人、工商户等向基金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市级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基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
谁能获得救助
有负担能力但拒绝支付者不行
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市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怎么办?将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支付。没有这些渠道或者支付后仍有缺口,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支付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如何申请救助
由医疗机构上报救助机构审核
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申请救助的患者,由收治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收集患者详细背景资料,及时填写申请审批表,报市疾病应急救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患者身份。
市疾病应急救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在公安、民政、基本医保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核查欠费者身份、有无负担能力等信息。
市卫生局每半年组织公安、民政等管理部门召开审批专题会,进行联合会审,经查验无异议的,在联审后15个工作日内将核准的救助患者医疗费用直接拨付至各相关医疗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会被退回材料并告知理由。
医疗机构推诿延误抢救
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实施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同时要合理用药,杜绝骗取和套取救助基金行为。
卫生行政部门对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查处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