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财政局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31.03.2016  16:15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标准实现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凤县财政局积极会同县住房保障中心对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三个方面14项考评量化指标进行了自评,绩效评价工作已全面完成。

2015年,凤县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个,建筑面积5932.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93万元。新增租赁补贴完成21户,占目标任务的105%。经审计、财政部门检查,无违规发放补贴及群众举报、新闻曝光等现象发生。经评价,当年项目当年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实施及质量达到合格,均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切实改善了城镇居民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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