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工本费 明年执行新标准
20.12.2014 01:41
本文来源: 三秦网
明年起, 陕西 省财政票据工本费执行新标准。同时,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关于财政专用票据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同时废止。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鉴于全省财政票据重新整合归并及印制成本变化的实际情况,经核定的票据工本费标准为最终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加收其他费用。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证》变更手续,严格按照核定标准收费,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收取财政票据工本费应使用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有关具体收费标准情况,市民可登录陕西省物价局官网查询。
本报记者 郑伊琛
本文来源: 三秦网
20.12.2014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