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不落空 监督不两难
◆本报记者 冯永强 肖颖 通讯员 赵宁
中国环境报:您认为对于环保系统来说,落实“两个责任”有什么重要意义?
王成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新的形势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强力正风、铁腕反腐,从严治党的深度、广度与力度前所未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对于新形势下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环保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环保干部的廉政风险越来越突出。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 “两个责任”,才能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才能适应环保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期望。
中国环境报:陕西省环保厅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王成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和陕西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厅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要求,统一思想,夯实责任,确保效果。我与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又建立分工明确、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和厅办公室、人事处以及机关党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查阅资料与专访党员相结合等形式督查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环保系统上下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督指导、党政齐抓共管、单位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加强监督管理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治理违纪的震慑高压态势,全省环保系统作风持续好转,清风正气不断加强。
中国环境报: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于发挥好“一把手”的作用,您对此如何理解?
王成文:作为“一把手”,我能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去年先后召开3次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6次,安排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为厅直系统党员干部作廉政教育报告两次。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调研必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我还多次到下属单位,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抽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效果。
厅党组成员和其他厅级领导也对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常指导、常检查、常提醒,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中国环境报:“两个责任”要求纪检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陕西省环保厅是如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的?
王成文:按照“三转”要求,我们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理顺职责关系。全力支持纪检组独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处室和单位,对与纪检监察职能关联度不大的不再参与。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把工作切入点放在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上。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纪委要求,明确驻厅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环保业务工作,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不再参与环评审批、环评验收、环保项目招标、环境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保证派驻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驻厅纪检组坚持创新工作方法,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针对反映问题的专项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三不”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在厅直系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月”活动,减少对监察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增强监督的威慑力。今年以来,我们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理信访投诉件12件,了结10件,正办两件。通过查办案件线索,达到查处案件整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中国环境报:要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保持持久性和长期性,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陕西省环保系统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王成文:我们始终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措施,不断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一是梳理规范制度。根据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和环境保护工作新变化,对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该清除的清除,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创新完善制度。根据反腐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和环保权力运行面临的新特点、新问题,研究出台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加强和改进厅直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形成“一项权力一套运行制度,一个风险点一套防范措施”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经常性约束和管理。
中国环境报:下一步,在“两个责任”落实方面要重点抓哪些工作?
王成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对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职责的新定位。在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下,只有夯实“两个责任”,强化落实意识,扎实履职尽责,才能推进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今年全省环保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建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单。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保证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明确硬性指标,加大分值权重,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突出监督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学习借鉴中央和陕西省委巡视工作经验,研究出台驻厅纪检组巡察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着力践行“四种形态”,研究出台廉政谈话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向驻厅纪检组报备制度。
四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在监督、检查、巡查、暗访以及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格实施问责。通过问责增强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从而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