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收购赃物 白河女子构成犯罪被罚5000

10.10.2015  13:27

  家住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的刘某某,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丈夫去世后,50多岁的刘某某自己一个人经营维持生计。

  今年5月中旬,一杨姓男子用摩托车将工地上用的钢管扣件运至刘某某的废品收购站售卖,刘某某问杨某这些扣件的来路,杨某称是捡的,但刘某某心想这么多的扣件,而且都上了油,显然来路有问题,估计是杨某偷来的。但为了能赚取一点差价也就没有再追问,因此明知这些扣件来路有问题,仍然以每个2.5元的价格收购了。从5月至7月间,刘某某先后5次收购了杨某偷来的钢管扣件。同年8月9日,杨某再次在建筑工地盗窃扣件时被当场抓获。杨某到案后供出其将盗窃的扣件卖给了刘某某。公安机关在刘某某的废品收购站查获扣件61个,其余收购的扣件已被刘某某转手倒卖。

  白河县检察院审查该案后将刘某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提起了公诉。刘某某后悔不已,称自己一辈子没做过什么坏事,临到老了还犯了罪,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最终刘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白河县人民法院判决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记者 秦峰 通讯员 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