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去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5%
4月29日,记者从省统计局了解到,在我省扶贫开发全面深化改革、实施精准扶贫之年的2014年,按照农村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两不愁四保障”目标,我省把整体推进扶贫与精准到村到户有机结合,实现了全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据省统计局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854.03元,比上年增加871.91元,增长12.5%,增幅比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0.7个百分点。尤其是陕南陕北大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成为促进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幅最大,分别较上年增加331.76元和286.62元。
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增加,生活得到改善。2014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180.72元,比上年增加810.49元,增长12.7%。其中,衣着消费、交通通讯支出和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较上年平稳增长;食品、居住、医疗和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较其他类别增长较快,有效地推动了生活消费支出的较快增长。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扶贫任务依然艰巨。去年以来,我省通过不断加大扶贫整体推进力度,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按国家规定的2300元贫困标准计算还有350万人,较上年减少60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3%,较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
尽管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和今后的扶贫任务依然严峻。为此,省统计局建议,下一步要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长效机制;加大贫困地区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高度重视秦岭北麓和渭北旱原34个县(市、区)的片区外农村扶贫;调动社会各阶层力量参与扶贫,全力打好全省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攻坚战。(记者: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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