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制定方案积极开展“新法宣贯共参与 治污减霾我争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6.03.2015 19:4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新《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弘扬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大力促进碑林区治污减霾工作,共建共享碧水蓝天,开启低碳环保生活新时代,碑林区2015年将在全区开展“新法宣贯共参与、治污减霾我争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确保新环保法实施年各项环境宣教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确立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以治污减霾、保卫蓝天为目标,以增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度,树立低碳环保生活理念为突破口,以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为载体,大力倡导全民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推进碑林低碳示范城区创建、社区环境法律工作室建设,创新开展碑林区新《环境保护法》知识竞赛、碑林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系列讲座、社区新环保法系列讲座,将新《环境保护法》理念融入熄灯一小时、“六·五”世界环境日、小手拉大手、蓝天保卫战等各项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中去,并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碑林提供强大舆论保障,营造全民环保的新气象。
活动将力求通过深入贯彻新《环境保护法》理念,增强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倡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培育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气。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6.03.2015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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