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决定》精神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增强西安市行政机关特别是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根据《西安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2 -2016)》和《西安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11月24日至12月4日,市政府法制办举办了4期全市依法行政培训班。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法规处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区县政府办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副主任、区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开发区管委会法制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457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课程紧紧围绕党的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在内容安排上综合考虑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培训内容包括《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解读与法治西安建设》、《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衔接》、《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与创新》,既有基本理论知识,又有案例解读及实践总结,这些内容既是在工作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也是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必须厘清的问题。培训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白正谊、副巡视员魏增志、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高泉进行授课。授课人员博取古今、纵横中外、答疑解惑,把法的精神渗透到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中,对解决西安市依法行政工作难点、热点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
参训人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发人深省,既有理论又有实践,针对问题既有分析又有对策,开拓了思路、扩宽了眼界。通过本次学习培训,更加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在今后不断加强学习,将这次培训学习和思考的成果创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推进西安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