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人大履职水平

16.01.2015  15:01
      蓝田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四种意识”,做到“四个结合”,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树立政治意识,把贯彻两个《决定》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 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同时,高度重视培训学习。11月3日、10日,12月22日上午,县人大机关专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县人大常委会魏桂叶,副主任侯保持、李亿荣、张均锋、董书雅等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20多人参加了学习。12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专题培训讲座,部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共100多人听取讲座。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完善机制,切实抓好“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树立法治意识,把贯彻两个《决定》与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相结合。 进一步建立完善会前学法和活动前学法制度,坚持带头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决策权的法定程序;要在向全县宣传宪法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组织开展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将环境保护法、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律法规列入2015年工作重点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法律手段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       三是树立大局意识,把贯彻两个《决定》与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相结合。 牢固树立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继续加大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着重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执行、重大项目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等情况开展监督;持续推动民生建设,着重教育、科技、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事项开展监督;继续关注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推动一些事关发展全局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的解决。集中精力,切实抓好绩效考评、报刊征订、人大宣传、走访代表等工作,同时全面查漏补缺,确保2014年常委会机关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着力抓好视察县政府“十件惠民实事”等重点工作情况及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落实,确保全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四是树立发展意识,把贯彻两个《决定》与谋划好2015年工作思路相结合。 在认真总结2014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早思考、早准备、早谋划。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各委室围绕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按照“少而精”工作思路,紧扣全县工作重点、民生热点、社会焦点等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选好、选准2015年的监督议题,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依法统筹推进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全面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同时,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和谐型”六型人大机关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县人大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依法治县工作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保障。         (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