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保护费霸停车场3年敛财2000万 西安12人团伙获刑

21.12.2016  00:12

  强收装修公司“入场费”、“管理费”,强霸停车场,连卖盒饭的都要收“保护费”,甚至将车停在派出所门口要求警方放人……昨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对一起涉及多项指控的团伙公开宣判。

   强占停车场强收“管理费

  被诉12人中9人涉黑

  雁塔区检察院审查查明,2012年1月,张某注册成立了西安鑫心缘商贸公司,同年9月,又注册成立了陕西同心龙盛钢结构装饰工程公司。张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纠集梁某等人任经理、财务,刘某等多人负责在公司业务涉及的小区收费,形成了以张某为首、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组织。

  2012年至2015年间,该组织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强占西安绿地SOHO小区地面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并先后在逸翠园I都会、逸翠尚府、林隐天下、高新第五季、海铂香庭等小区,非法收取做生意的单位和个人“管理费”。经审计,该组织共取得停车费、管理费、销售建材收入、垃圾清运等收入2051万余元。2015年6月中旬,张某等12人被抓获。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以被告人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以及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其中,对张某的行为应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梁某等另外11人也一并被起诉,其中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多达9人。

   在多个小区收保护费

  连卖盒饭的都不放过

  除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还包括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

  收保护费:2015年4月12日,梁某伙同多人在林隐天下小区向一门窗代理公司代理商索要2万元“扎点费”,后该代理商被迫离开该小区;同年4月,成员苏某在该小区门口,以不交费就不能在小区摆摊卖盒饭为要挟,向摊主索要“保护费”4000元;同年6月2日,李某、兰某在该小区向摆摊卖面的马某索要“管理费”,马某被迫交纳1200元……

  强霸停车场:2011年5月底,某物业公司委托张某所在公司对丈八一路的SOHO写字楼地面停车场进行管理。2013年6月协议到期后,张某未按协议交出停车场管理权,带领几名成员,以点燃汽油和礼炮相威胁,拒不交出管理权,强行经营管理停车场至2015年6月。其间,张某还强行在停车场内经营洗车行;破坏某物业公司在此设点收取停车费的桌椅、遮阳棚等,后强行用铁栅栏将此处封堵,在马路北端设点收费。

  当沙霸:2011年4、5月,张某等人在高新区绿地SOHO的A座,以阻拦工人从小区外购买沙石进入小区的方式,逼迫何某从其处购买沙子、水泥;2013年3月至4月,梁某伙同刘某等在逸翠尚府小区,采取威胁、恐吓的方式,迫使小区业主吴某从梁某处购买沙子、水泥等建材;2014年1月,张某、梁某等在高新区逸翠园I都会小区,指使他人打伤业主郭某雇佣的砸墙工人。后业主被迫从指定处购买沙子、水泥。

  伤人:该团伙还有数起违法事件:2012年5月10日晚,张某在丈八一路SOHO因琐事与冯某发生争执,后伙同齐某等对冯某拳打脚踢,致其轻伤。同年8月底,张某投案,齐某被抓。张某赔偿24万元。

  妨害公务:2013年7月18日,因修车纠纷,张某指使三人驻扎在未央区某汽车服务公司,妨碍正常营业。7月24日,民警将三人传唤至汉城派出所调查,张某纠集多人将车停在派出所门口,要求派出所放人。

   11被告被数罪并罚

  头目张某一审获刑19年

  10月13日、14日,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起诉书显示,第一被告人43岁的张某是辽宁省阜新市人,此外,李某、马某、苏某、邵某均来自阜新市,另有两名被告人分别来自辽宁省北镇市、黑龙江省绥化市。剩余5名被告人中有3名来自陕西,剩余两人来自河南和内蒙古。

  雁塔区检察院对12名被告人涉及犯罪行为的指控多达37项,另有两项违法行为。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梁某等11名被告人在判决宣告前犯有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邵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昨日,雁塔法院一审宣判,决定对被告人张某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400万元,罚金55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华商记者 宁军 摄影 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