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师资格证清考 1月20日可报名
01.01.2015 00:23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实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后,原 陕西 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可参加2015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此次清考1月20日报名。
截至2014年底,已参加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一门次以上未通过或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且相应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1月20日至2月1日期间,各市(区)应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为便于考生报名,各地可简化程序,重点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参加过“省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准考证或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韩城市考生的报名与考试工作由渭南市教育局负责受理。 本次清考定于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举行。考点由各市(区)确定。4月中旬起,各认定机构和考生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http://www.snedu.gov.cn/ 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华商记者 赵瑞利
本文来源: 古汉台
01.01.2015 00:2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