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部门多举措加强煤炭资源保供工作
2月25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强化煤炭资源保障支撑,配合做好煤炭保供工作,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向有关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发出通知,对加强煤炭资源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多措并举服务保供煤矿生产。通知明确,对保供煤矿涉及采矿许可证延续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出具核查意见,不得擅自增加申请要件;保供煤矿办理生产规模变更,产能置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评等前置手续不全的,采取要件承诺制,由企业承诺落实期限后准予办理变更手续;加快保供煤矿用地手续办理,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应保尽保。
有序增加煤矿接续资源储备。通知提出,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继续开展榆神、榆横等矿区地质勘查,增加煤炭资源量,提高矿区整体勘查程度;各市要积极筛选煤炭资源区块,特别是生产煤矿的周边零星资源,通过市场方式竞争性出让,有效保障矿山生产接续和整体开发;榆林、延安市要配合做好代持探矿权处置,科学提出公开转让出让意见,推动大型井田尽快投放建设。
配合做好整改煤矿复工复产。通知要求,以省应急管理厅确定的整改提升煤矿为重点,协调推动具备生产或建设条件的煤矿,通过实地督导、电话指导、微信等方式,协调解决企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采矿手续办理;积极配合应急、能源等部门,做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或采矿证过期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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