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遇难题 工商来解围

11.06.2015  16:49

3月15日,汉中汉台分局12315中心接省局转诉,称消费者吕先生于2014年9月通过某物流公司汉中分公司向安徽托运了一台保价为3000元的电子导航,该物品托运到安徽后因对方拒收,在返回汉中的途中包装盒外壳破损,导致电子导航损坏,在和物流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诉到省工商局12315百事通平台请求解决。

3月16日,12315中心工作人员迅速赶到该物流公司汉中分公司了解情况,通过走访证实吕先生投诉属实,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快递业服务标准》的规定对此投诉进行了两次调解。通过调解,该分公司和吕先生达成了赔偿1700元的协议,待物流公司总部审核后就赔付给吕先生。5月中旬,该公司总部回函,要求吕先生出具电子导航的价格证明后总部才予以赔偿。吕先生的电子导航是从其车上拆下来转卖给他人的,无法出具价格证明,达成的1700元赔偿款协议因证明问题无法兑现。5月19日吕先生一脸不悦的再次来到了12315中心,转述了物流公司总部函件的内容并称自己无法出具价格证明,但坚决要求物流公司按照协议赔偿。眼看着简单的纠纷赔偿变成了复杂的纠纷,调解工作陷入了僵持。为了打破此僵局,化解吕先生和物流公司即将激化的矛盾,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调思路、想办法,亲自跑到汽车配件市场就该型号的电子导航市场售价进行一一采价。通过采价,该型号的导航价格均为3500元左右。5月20日,12315中心鉴于该电子导航是吕先生从其车上拆下来售卖的,而物流公司给其赔偿的1700元也是合乎情理的这一事实,就以工商汉台分局12315中心的名义用书面形式给该物流公司总部出具了采集的价格证明,希望该总部尽快落实赔付责任,协助解决好此次纠纷。6月4日,在12315中心的多次督促下,物流公司总部将1700元现金赔偿给了吕先生,一场纠纷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