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院集中宣判6起毒品犯罪案件3人被判死刑

29.03.2015  00:44

3月27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对该院审理的6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公开宣判,判处3人死刑,其他9人判处无期徒刑至八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据了解, 陕西 籍被告人骆立峰1999年8月20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3年3月26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逮捕。被告人李康飞,2012年2月22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东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日因吞食异物被取保候审。2013年3月26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逮捕。被告人骆立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康飞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天,同时宣判的还有被告人王敏犯贩卖、运输毒品案及景永哲犯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杜小红犯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邓山勇犯贩卖、运输毒品案及被告人李玉秋犯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李伟犯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吴北强犯运输毒品案。

据介绍,当前西安市毒品案件处于高发态势,市法院受理的毒品案件呈直线上升趋势;毒品大要案呈上升趋势,其中本次集中宣判的骆立峰等贩卖运输毒品案查获毒品1000余克,王敏贩卖毒品案查获毒品700余克;西安已经从毒品的过境地转变为流入地,且毒品来源地越来越多;毒品类型呈现多样化,除贩卖传统毒品海洛因、冰毒外,麻古、K粉,甚至国家管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咪达唑仑、阿普唑仑等也成为毒品犯罪用于牟利的贩卖对象;从毒品案件涉案人员构成来看,有前科劣迹的重新犯罪的比例不断上升。本次集中宣判的被告人中有多人曾经被判过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