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13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两起违规操办婚礼
今年以来,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市纪委对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户县住建局招标办工作人员冯海东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6年4月3日(清明节假日)值班期间,冯海东在没有请示值班带班领导的情况下,擅离职守,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和朋友一起往返西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招标办副主任刘英作为当天带班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冯海东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未央区张家堡社区违规发放“慈善爱心卡”问题
2013年12月3日,张家堡社区两委会将本该发给社区贫困户的“永辉慈善爱心卡”违规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张家堡社区党支部书记雷颖、社区副主任姚丽娟、党支部委员文平参与决定上报名单的会议,其中雷颖、姚丽娟、文平分别违规领取了价值250元、1000元、1000元的“永辉慈善爱心卡”。雷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丽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文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违规发放的永辉慈善爱心卡以现金形式予以追缴。
3.长安区大兆街道西南村党支部书记何秦豫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何秦豫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过“七一”为由组织村上部分党员干部和街办2名工作人员约20余人到延安游玩,共计花费约4.2万元,该项花费在村收入中扣除。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何秦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西安市城管执法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接受执法对象提供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2016年5月7日晚,市城管执法局高新分局二大队中队长马礼强、郑晓彬、张学兵,二大队队员陈二刚、魏西胜5人,违规接受执法对象邀请,参与经营性娱乐场所消费活动,并有陪酒女作陪,其5人消费均由执法对象支付。马礼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销二大队中队长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郑晓彬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分,并撤销二大队中队长职务;张学兵受到撤销城管执法分局党支部第四支部书记职务,并撤销其二大队中队长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陈二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转为试用期观察半年,并调离原工作岗位;魏西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转为试用期观察半年,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5.西安市第79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李红卫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9月下旬,李红卫下班途中驾驶公车,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李红卫应负全责。由于李红卫驾驶的公车没有购买商业险,故李红卫将两辆车辆的维修费用7275元违规从学校财务账中列支。李红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违规报销费用如数退还。
编辑:杨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