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5年审结46起非法集资案
29.08.2015 09:42
本文来源: 古汉台
5年时间,在西安市以及全省、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案件呈爆发式增长。西安市中院共审结非法集资类涉众案件46起,目前还有11件正在审理之中,所涉罪名主要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擅自发行股票罪,涉案金额近30亿元人民币,涉及受害群众8万余人。这些数据发布于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周” 新闻 发布会上。
西安市中院副院长苏斌介绍,近年来西安市中院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惩处力度,先后对27名主观恶性深、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117名被告人判处一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几年来,总计向受害群众发还追缴的涉案款超过3亿元。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退赃的23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
在已经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中,有非常显著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常见的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记者谢斌)
本文来源: 古汉台
29.08.2015 09:4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