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散装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出售 茶叶杆揭露其中问题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前两天我们的节目报道了西安市民王先生在西安解放路人人乐购买了四袋馒头,其中部分馒头有发酸发臭的现象,虽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超市内销售过期馒头,但是部分消费者还是担心,超市是否会在延长散装食品的保质期上做手脚,更改销售日期呢?那么消费者的这种担心有必要吗?来看记者的调查。
10月28号晚上八点多,记者来到了王先生购买馒头的这家人人乐超市,在散装食品区记者发现,大部分散装食品的标签上都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但并没有标明生产日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散装食品都是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如果销售不完都会进行打折处理。
超市工作人员:“卖不完有的早上处理有的晚上处理。”
记者:“这咋处理。”
超市工作人员:“打上几毛钱就处理了。”
记者:“就是便宜卖掉是吧?”
超市工作人员:“对。”
我国《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那么超市中散装食品的销售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呢?记者在散装食品区随机选择了两种食品,一种是豆制品另一种是面点。两类食品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均为10月28号。为了避免对散装食品造成污染,记者选用了新鲜的茶叶杆放入食品包装内,然后放回货架上。
按照规定,这些标记过的散装食品如果当天没有售卖出去话就应该被销毁,第二天绝对不会有记者做过标记的出现在超市中,那么实际情况又是什么呢?29号上午八点多,记者再次来到了解放路人人乐超市,在面点柜台上记者看到,除了一些馒头油饼之外,还摆放两块没有经过包装还有一定温度的发糕,工作人员称这些都是早上新鲜出炉的。
记者:“这是新的吗?”
超市工作人员:“嗯。”
记者:“今天新的吗?”
超市工作人员:“嗯。”
随后,记者来到豆制品柜台购买了20个散装素鸡。
记者:“这是新的吗?”
超市工作人员:“新的,我们这规定(销售)是一天。”
为了检测,记者将这两种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均为10月29的散装食品全部买回进行检查。进过仔细查看,记者在豆制品内并没有发现茶叶杆,然而却在两块发糕内发现了前一天留下的茶叶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