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未尽安保义务 老太摔伤遭索赔

25.11.2014  10:04
        陕西法院网讯  年近七旬的张老太在户县某超市购物时踩到洋葱皮摔倒,导致膝关节损伤、髂骨骨折。出院后,张老太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费用。11月21号,@户县法院  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了调解,被告户县某超市赔偿张老太医疗费等共计一万元,并当场给付。

        2014年9月3日上午,年近七旬的张老太从户县某购物广场二楼超市买菜,出来时突然摔倒,该购物广场工作人员赶紧将老太太扶起,反复询问确认其没事之后,工作人员通知张老太家人来接她回家。然而,张老太回家后身体不适,其家人便将张老太送往医院就诊,医院诊断张老太病情为膝关节损伤(右侧)、髂骨骨折。出院后,张老太家人多次找到购物广场负责人协商赔偿问题,都不欢而散。10月22日,张老太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购物广场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0000余元。

        接到案子后,办案法官认识到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的核心在于责任划分,11月12日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购物广场的购物环境是否安全、购物广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张老太的代理人张立(张老太的儿子)认为他母亲是因为踩到什么东西摔倒的,对此超市坚决否认,超市认为他们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地面很干净,不可能导致老太太摔倒,双方争执不休。后来张立当庭申请法院调取购物广场当天的监控录像,第一次开庭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中结束了……

        庭后,办案法官与原被告双方来到购物广场二楼的超市观看张老太摔倒时的监控视频资料,录像显示张老太确实踩到一个黑点然后摔倒,随后超市几个客服人员赶紧扶着老太太坐下。办案法官从视频上看到客服人员小李扶起老太太之后用脚在踢什么东西,于是决定从这里入手,找到小李并详细询问当天的情况,从小李处得知,录像上的黑点是一块洋葱皮,她用脚在踢的正是这块洋葱皮,老太太是踩到洋葱皮摔倒的。

至此,真相大白,超市主动请求和解,表示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并且立即给付,但认为张老太提出的请求过高。经过法官明晰法理,释法解说,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超市承担张老太医疗费4000元、后续治疗费3000元、其他费用3000元,共计10000元。调解协议达成后,超市代理人立即回去拿钱,当场给付,张老太一直紧绷的脸也开始笑了,双方握手言和,再无纠纷,案结事了。(本文所有姓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