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无灭火器扣6分” 西安交警:绝无此事

03.07.2015  11:41

  

  最近有一段文字在大家的朋友圈、微信群里传播:“通知各位: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从7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于是很多朋友出于热心,就把这条信息扩散了。手都没有举,就动了动手指头,复制,粘贴又发送给了别人……

  西安交警:绝无此事

  人家明明是叫“三角警示牌”,到了谣言里面就被活生生的变成了照相用的“三脚架”了。

  

  

  

  虽说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也没有明文授权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对未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的驾驶员进行处罚和记分,但西安交警还是要提醒大家,灭火器和三脚警示牌都是驾车出行必备的应急装备。亲,记得回到家检查一下,看看三角警示牌被您藏在车的什么地方了,灭火器还在不在使用有效期哦。如果您觉得这都属于“小事”,那么就继续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