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无灭火器要罚款?交警:无明文规定但建议携带
这两天,不少人在朋友圈或者微信群看到过这样一段文字:“通知各位: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从7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消息在朋友圈里迅速扩散开来,果真如此吗?记者昨天通过多个渠道求证,该消息是谣言!
官方回应:纯属误传,法律没有这规定
据了解,其实网友所说的三脚架,在汽车备用工具上称为三角警示牌。对于广泛流传的这则消息,西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也没有明文授权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对未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的驾驶员进行处罚和记分。不过,交警部门还是要提醒大家,灭火器和三脚警示牌都是驾车出行必备的应急装备。”
记者调查:你的车上有这两样东西吗?
昨天下午,在本报记者街头调查中,包括公交车在内,大多数司机都携带有三角警示牌。而个别私家车司机则没有随车携带灭火器。
的哥汪师傅说:“这两样东西,公交和出租绝对个个有。私家车原本配的灭火器大多在后备箱,个别司机为了腾后备箱空间,就把灭火器放家里了,其实这是坏习惯。”
温馨提示:不带三角架以下情况或受罚
日常行车中不使用三角警示牌是否真会违章?据了解,依据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 陕西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百元罚款:(四)发生故障停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告标志的;第八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六)发生故障停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告标志的。这足以说明三角警示牌对日常行车的重要。(记者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