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投诉停车场违规收费 停车场:管理员私下敛财

18.07.2015  22:03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兰州人小陈在西安读了四年大学,前一阵返校办理毕业手续时,图方便借了亲戚的车,可不小心发生了一起小事故,车辆按要求暂扣调查。直到昨天(7月17日)下午,事故处理完毕,交警通知他可以取车了,可取车时却没那么顺利。

    小陈说,6月28号,他驾车不小心剐蹭了一位行人,报警后,按照交警的要求,将车辆停放到了西安朱宏路附近的一家执法停车场,等待交警部门事故调查。昨天下午事故处理完毕,小陈赶紧去取车。

    事故车驾驶人陈云龙:我们拿着放车单去取车的时候,人家(管理员)说要收钱,要收四百块钱。我们知道有规定是不应该收取的。这钱是不应该我们交的。

    小陈说,交警给他开具事故车辆停放单的时候,明确告知不收停车费,所以他据理力争,但停车场的管理员却坚持停车20天,收费400元。

    事故车驾驶人陈云龙:很多人觉得这其实就四百块钱嘛,就是个小事,就交了就拿走就完事了。但我觉得这咱们应该维权的。

    记者随后来到处理小陈事故的西安交警经开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说,按照现行规定,交通事故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执法停车场不收费,小陈停车的这家停车场属于手续齐备的执法停车场,可以找停车场负责人或者物价部门投诉。

    记者和小陈来到执法停车场,负责人苏先生听说后也很吃惊,明确表示事故车辆只要有交警部门开的停放单都不会收费。苏先生说,这个停车场是他今年7月2号刚刚接手过来,目前人员正在调整。经过停车场调查,当时向小陈收费的是一名目前正在办理手续即将离职的管理员,很可能想在走之前私下收钱,他们下来会立即辞退。

    停车场负责人:我可以认定是事故单子。

    记者:这个是不可以收费的?

    停车场负责人:嗯。

    记者:这个车是可以开走的?不用交钱?

    停车场负责人:不用交钱。

    随后小陈接受了停车场的道歉,办理取车手续顺利驾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