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催挪车"功能一个月催挪200万次 有人因此找到被盗车辆
从2月底开始,不少市民都接到了西安交警发送的“催挪车”短信,这一人性化举措得到很多车主的点赞。截至目前,西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已经“催挪车”200多万次。
>>研发
从设计到上线只用了一天时间
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少小区限制车辆进出,不少市民的车辆停到外边。违停的执法问题困扰一线交警。
西安交警支队科技处互联网中心民警郭景博说,在这个特殊时期,除了比较恶劣的违停行为,民警考虑简单处罚违停不人性化,经常联系车主挪车。很多车辆注册时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不到车主,科技处掌握的“西安交警订阅号”的注册用户则大多都是真实有效的,所以很多执法民警都找科技处要车主信息。这让他产生了将这个信息共享使用的想法。
2月25日,郭景博提出在警用App上开发“催挪车”功能,大家一致认为“催挪车”功能可行性很强,便着手进行开发。
2月26日凌晨3时许,“催挪车”功能开发完成。2月27日,“催挪车”功能正式上线,当天西安全市共使用了2662次。3月2日,“催挪车”一天突破1万次。
>>使用
提高了交警工作效率
郭景博说,执法民警在一线使用警用App拍照上传后,车主在几秒内就可收到“催挪车”信息,很多时候,民警还没离开现场,车主已赶来挪车了。这既提高了民警工作效率,也让车主有挪车的机会。
据了解,“催挪车”功能上线半个月后,实现了单日使用次数超过10万次的数据。“催挪车”短信中增加了交警各大队电话,方便群众进行电话咨询。
3月16日,“催挪车”功能使用超过了100万次。该功能也在不断更新,向各大队开放数据查询权限,民警可在线查询某车被“催挪车”的次数。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3月27日上午7时20分,全市使用“催挪车”功能已突破200万次。
>>惊喜
助车主找回被盗被骗车辆
让民警没想到的是,“催挪车”功能还出现了意外惊喜。
3月10日早高峰,交警莲湖大队民警靳涛在西二环路段发现一辆违停车辆,当即通过“催挪车”功能通知车主挪车。不久后,该车车主联系到靳涛,称其车辆已在5日前丢失,通过“催挪车”短信信息显示,该违停车辆就是其丢失的轿车。随后,该车主赶到现场,和派出所民警进行了交接。
3月12日上午9时35分,交警曲江大队特勤分队在辖区内开展违停车辆催挪车工作时,接到交警支队科技处互联网服务中心来电,有一群众称他的车辆在半年前被人骗走,“3月11日和12日他收到了西安交警发送的催挪车短信,提示该车辆有违法停车行为。”
随后,民警迅速核查后台数据,确认车辆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控制车辆,并告知车主魏某带着车辆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赶到现场,经过现场查证核实,该车辆确系魏某所有。
除此之外,西安交警还通过“催挪车”功能查获数起套牌车、报废车案件。
>>遗憾
有车辆一个月被催挪69次
华商报从西安交警部门了解到,自从“催挪车”功能上线以来,被“催挪车”次数前三的车辆分别为69次、62次和60次。根据“催挪车”功能系统设定,每车每天最多被“催挪车”3次,而“催挪车”功能仅上线一个月零几天,这三名车主几乎每天都会被“催挪车”,次数最高的车辆平均一天被“催挪车”超过2次。
一位一线交警说,刚开始的时候,车主都很重视“催挪车”的短信,会尽快来挪车,然而有的车主在随着收到“催挪车”短信的次数增多,已不再及时挪车。
郭景博表示,新的功能更新后,执法民警可查询车辆最后一次催挪时间和地点,可辅助违法停车治理。
在下一步违法停车专项治理活动中,“催挪车”功能将继续更新配合民警的执法工作。
>>提醒
重点违法停车行为一律从严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违停催挪是特殊时期警民同心改善交通环境的一项人性化举措,但这项善意提醒绝不代表可以违法停车,更不代表交警不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要有序停车。交警将采取定点整治与巡逻管控相结合,执法处罚和劝离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布控球、违停抓拍球等方式,对主干道停车、医院门口、消防通道及进出口等重点违法停车行为一律从严处罚,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一律拖移。对背街小巷的违停,继续提醒催挪,对拒不挪移的车辆坚决予以处罚。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张成龙采写
这些区域不能停车
3月28日起,西安交警大力整治违停现象,采取“催挪+处罚”相结合的措施。华商报记者从交警部门确认在以下这些区域绝不能停车。
首先要遵守禁令标志、标线。圆形标志牌里边一个红色X和黄道沿是禁停;圆形标志牌里一个红色斜杠和黄虚线、黄黑线是禁止长时停放。
黄色网格线严格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车(包括停车等候交通信号灯)。白色导流线属于禁止标线,车辆不得随意在导流线区域停放或掉头。
另外,虽没有禁令标志、标线也不能随意停车。这包括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车行道、人行道、施工地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以及地铁站出入口30米内、单位或者居住区出入口、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专用道等。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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