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28.09.2015  16:41
    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质监局,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质监局,省纤维检验局:     现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的通知》(质检办执函〔2015〕100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开展“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一是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摸底,明确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对象,实施集中打击。二是省纤维检验局在本次专项集中行动中,要组织开展纤维制品专项检查和单兵演练。三是12365单兵系统是质检总局执法管理平台的一项子系统,由总局统一开发管理,各省市为终端。所需4G智能手机将由省局统一采购配发,这次的测试和专题说明(具有培训性质)由省局实施,各地市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找一部4G智能手机尽可能地参与。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严格按照总局要求上报统计信息。11月12日前各单位要将总结(包括集中行动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典型案例、建议等情况)报省局执法督查局,同时上报“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统计表(附件2),省局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视情进行通报。 集中行动联系人:贺九生    李 洁 联 系 电 话:029-87290578    87290573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12365工作联系人:樊君琦 联 系 电 话:029-87290591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