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板机制是新三板市场的调味剂
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新三板市场在“坚持独立的市场地位”的同时,要“着眼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研究推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的试点”。备受业内人士关注的新三板转板机制因此正式被监管部门提上工作日程。
新三板转板机制承载了不少新三板挂牌公司及投资者的梦想。这个话题也是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与新三板挂牌公司之间股票价格上所存在的巨大差距,因此,从新三板转板到创业板,对于挂牌公司原有的股东来说,意味着财富的暴增。因此,从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的试点,这让不少新三板公司看到了新的希望。为此,有不少业内人士对号入座,表示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中有300家至500家符合转板条件,甚至有人称,有约700家挂牌公司业绩达标。
在目前新三板挂牌的4000多家公司中,找出300家~500家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公司并不是一件难事。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推出新三板转板机制试点的情况下,这些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公司就都可以转板到创业板上市。毕竟转板机制只是新三板的调味品,而不是主打菜,能成功转板到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最终只是极少数优秀的公司。对于这一点,不论是新三板挂牌公司,还是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或是市场人士都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意见》同时也给予了新三板市场明确的市场定位,即“坚持独立的市场地位”。而且转板试点是建立在新三板市场“坚持独立的市场地位”的前提下的。这里有两个关键词是需要予以高度重视的,即:“独立”,“试点”。既然新三板市场是一个独立的市场,而不是创业板或主板的附属板,那么,作为独立市场的新三板是没有义务向创业板或主板进行上市企业输送的。正如《意见》所强调的那样: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而且既然转板机制是一种“试点”,而不是普及,因此,这就意味着能够成功转板的只是少数,只是一种“试点”而已,并不是所有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公司都可以转板到创业板上去。
其次,人们可以假设一下,假如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300家至500家,甚至是700家公司都转板到创业板去了,这对于新三板市场来说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在新三板挂牌的好公司都走掉了,新三板留下的都是一些垃圾公司,新三板成了一个垃圾场。这显然不是一个拥有独立市场地位的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方向。
此外,《意见》决定在新三板市场实施内部分层和差异化管理,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实施了分层管理,将一些好公司纳入“创新层”挂牌,同时又在“创新层”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如“挂牌公司持续融资,可自主决定发行时点和发行方式”,并且引入储架发行制度与授权发行机制,方便挂牌公司再融资,同时通过“大力发展和培育机构投资者队伍”为“创新层”引入流动性。如此一来,创新层挂牌公司的投资价值就会得到充分的挖掘。在这种情况下,“创新层”就可以有效地留住一些好的挂牌公司。这实际上也是给“创新层”增加了一份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