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母亲轻信网友骗局 助人强奸亲生女儿被判刑

21.11.2014  19:08
        陕西法院网讯    女子为了能嫁个有钱人,竟深信骗子编制的“迷信”大网,协助骗子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11月18日,咸阳市渭城区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学习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

        2013年马学习与孙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当得知孙某想找个有钱人结婚以保自己和女儿衣食无忧后,马学习便趁机虚构了一个经营超市、非常有钱的表弟“王伟”,并称会将表弟介绍给其结婚。被自己“心愿”冲昏头的孙某对此深信不疑,并时常追问其何时能见到“王伟”。随后,马学习便谎称表弟“王伟”请算命大师算了卦,因孙某女儿刘某的阴气太重,会对其家庭、事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不能相见结婚。他还声称唯一破解的方式便是由自己给孙某的女儿“充阳气”。此时,一心想嫁有钱人的孙某已失去判断能力,竟相信了马学习的“鬼话”,并错误的认为“充阳气”并非发上性关系。随即,孙某电话联系女儿,通过封建迷信的说教说服了她,也使刘某对性关系的实际性质产生认识错误。2013年10月18日,孙某将女儿带到咸阳市某宾馆内,马学习在该宾馆将刘某强奸。同年10月19日、20日,马学习又编造类似的理由在同一旅社内采用同一方法再次将刘某强奸。三次作案期间,孙某为了让女儿不受到更大“伤害”,均在场控制场面。此后,孙某仍没有见到“王伟”,在她的再三追问下,马学习无奈之下承认王伟是其虚构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学习、孙某采用欺骗方法三次奸淫妇女,主观方面犯意由被告人马学习提出,表现为故意犯罪,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客观方面,被告人马学习利用迷信的方法,有实现奸淫的意图,通过共犯被告人孙某利用迷信的方法说教,取得被害人的同意,从而达到被告人马学习奸淫的事实。被告人马学习、孙某利用迷信的方法使被害人对性关系的实际性质产生认识错误,使被告人马学习乘机奸淫被害人,被告人马学习、孙某在客观上还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