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家辐射安全许可证过期单位被通报

15.06.2017  13:11
   西安日报 (记者 马昭)昨天,市环保局通报了53家辐射安全许可证过期单位,这53家单位将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市环保局对西部机场集团公司等53家辐射安全许可证过期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