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辐射站对安康市辐射应用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04.12.2014  01:43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陕西省实行“省、市两级审批,省、市、县三级监管制度”的规定,近日,省辐射站迅速行动,联合安康市环保局辐射环境执法人员,对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人民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及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小康建设管理处等4家省级监管辐射应用单位和中国联通公司安康分公司3个通信基站依法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辐射应用单位法制意识淡薄,未严格履行环保审批手续;部分辐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计,未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中国联通公司安康分公司工业园区、高井、解放路中学3个通信基站均未履行环保审评手续,擅自运行的违法行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对存在辐射安全隐患和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擅自运行的企业,依法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与辐射应用单位签订《辐射工作安全管理责任书》;三是结合环保部关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活动部署,因地制宜,利用执法检查机会,从辐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辐射应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宣贯,督促企业提高认识,促进辐射环境监管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