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嘉杰辞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31.07.2015  09:50
(2015年7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何嘉杰辞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