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买二手房过户发现被查封 还要和逝者打官司

06.07.2016  16:10

  华商报讯(记者 佘晖)买二手房还完款准备过户时,西安市民孟先生发现,因为原产权人和第三方有借贷纠纷,自己买的房已被法院查封。他后来从案件审理中又发现:官司打了几个月,原来是在和一个去世的人打官司。

   “过户时发现房子被查封

  孟先生说,2011年6月,他购买了李先生名下位于莲湖区西仓东巷的房屋一套,总价款为100万元,约定分次支付。由于李先生尚欠银行按揭贷款37万元,约定由孟先生归还,双方就相关事宜做了公证。2011年7月,孟先生入住该房屋。他于2015年8月一次性提前还款,结清了全部贷款。

  “2015年8月12日我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发现,所购买的房屋已被莲湖区法院查封。据执行裁定书的表述及后来了解,是李先生和其母亲安女士与裴某之间有13万元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后李先生母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裴某于2014年5月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于2014年10月将依然登记在李先生名下的这套房屋查封,而执行裁定书签发时已是2015年4月。

  2015年9月,孟先生提出书面异议,当年10月即被驳回。

  2015年10月,孟先生再次向莲湖区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诉讼。“但立案后,法院却找不到裴某,向其身份证地址寄了两次起诉状均被退回。法院多次给裴某的代理人马某和魏某打电话,两人也一直不来。”孟先生说:无奈他按程序进行了公告,在公告期满前一周,马某、魏某才到法院递交了裴某委托的代理手续,要求应诉出庭。今年4月开庭审理时,只有魏某参加了诉讼。被执行人安女士向法院陈述,她根本不认识裴某,孟先生提出质疑,要求裴某到法院核实身份。后经查询得知,裴某已于2015年2月去世。但马某和魏某向法庭出具的2016年4月的授权委托书上,还有裴某的签字。法院2015年10月签发的执行裁定书中,还引用‘申请执行人裴××称’的字眼。”

  孟先生表示,他已向省司法厅和莲湖区法院作了反映,并已向警方报案,希望能严惩虚假诉讼人,尽快解除查封。

   法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被执行人安女士表示,她2011年的确曾分几次向人借过13万元。经手人都是一个姓洪的男子,她从头到尾根本没见过裴某。她和儿子还了部分借款。对于裴某已去世怎么还会有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魏某称“这是有来处的”。马某表示,他们是通过一个中介机构介绍介入该案的,“以前的授权委托书是裴某委托的。裴某去世后的委托书是裴某的朋友提供的,裴某生前曾经和这个朋友签过授权代理书。

  7月4日在莲湖区法院,分管执行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已提交审委会讨论。对于提供虚假代理证明者,法院将会追究其责任。若法院工作人员有问题,会有错必纠。

编辑:张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