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35人遇难交通事故宣判 3运管被判滥用职权

30.12.2015  10:28

  原标题:陕西大巴坠崖致35人遇难事故宣判 3运管员被判滥用职权

  中新网陕西新闻12月29日电 (记者 田进 张一辰)中新社记者29日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陕西咸阳“5.15”特大交通事故系列案中运管人员韩小锋、孙小军、张刚滥用职权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判处3名被告人四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韩小锋、孙小军、张刚均系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稽查三中队工作人员。3被告执法不规范,随意降低处罚标准、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等行为系“5.15”特大交通事故间接原因之一。

  2015年4月20日9时许,韩小锋带领孙小军、张刚及稽查三中队队员李某,发现“陕B23938”大客车在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营运,故让该车停到路边接受处理。韩小锋的同事庞某替该车车主说情,要求不要扣车,并让其朋友焦某代车主接受处理,韩小锋遂允诺,将处罚数额确定为3000元人民币。并要求孙小军、张刚按照罚款3000元的决定制作法律文书、询问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对该车放行。

  检察机关还指控,2015年5月15日,在得知“陕B23938”大客车在陕西淳化坠崖,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后,韩小锋、张刚又联系焦某补充制作了虚假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虚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与分期缴纳罚款申请,隐瞒了违法处理“陕B23938”大客车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小锋、孙小军、张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韩小锋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孙小军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