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发上月工资,是否属于拖欠、变相扣压?答案在这里
生活中,
绝大多数企业单位
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
有的甚至次月月底才发上个月的工资。
那么,就有工友提出了
"
每月2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在劳动法中是否属于拖欠、变相扣压工资?
能不能去投诉,获得赔偿?
为什么不能当月发当月的工资呢?
"
其实,
我国没有规定发放工资的具体时间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所以,
只要单位按月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
发放工资即可,
不强制要求必须当月发放当月工资。
这个月工资下个月发,合法!
公司里工资一般都是按自然月发放的,这个月上完班后,需要统计你的出勤天数、绩效考核等,这些财务是需要时间的,所以这月的工资就要下月发了。有的公司核算效率高,次月15号前发放上月工资,效率低的就是月底啦。我们要给予理解!
那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拖欠工资呢?
看看以下这个案例
案例
深圳的老王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10年,每月工资差不多4000多元,准备跳槽时,翻看以前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2日,但公司历年来均是月底28号发放上月工资。
于是老王以公司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愿赔偿,老王提起诉讼。
判决
案件经过仲裁、一审、二审,老王胜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最终公司向老王支付经济补偿金43793元(4379.3元×10个月)。
律师说
1.法律虽未规定每月几日需支付上个月工资,但基于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规定,应不能迟于下个月月底。如果没按月支付就属于拖欠。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也就是说,约定是15号发,那工资必须就是15号发,16号发都属于拖欠。
如果发生拖欠,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
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
无论企业大小,
按时发放工资是最基本的责任,
在对待按时发放工资这个环节一定要充分予以重视,
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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