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西安36家房企违规销售被罚 这五大类房产问题突出

12.03.2018  09:31

  

  交了订金开发商不退、房价上涨后网签合同莫名被注销……陕西省工商局表示,2017年房产各类投诉同比增加了9.6%。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称,2017年因违规、违法售房,36家房企被处罚。

  >>统计数据

  五大类房产问题比较突出

  据悉,2017年,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受理房屋投诉咨询3727件,投诉682件,共计4409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6%。省工商局消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集中在:

  ■预购房屋消费者不愿意继续购买时,开发商不按照协议注明的方式退还订金、购房服务费、诚意金、认筹金等相关费用;

  ■缴纳订金后,开发商要求加价、提高首付比例,要求消费者更换购买的房型,并拖延签订购房合同;

  ■消费者因贷款手续未通过审批、属于限购政策规定范围等原因,无法继续购买时,商家拖延不退款;

  ■开发商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房屋验收时存在质量问题;

  ■购买的房屋,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房屋面积等与宣传不符,违反《广告法》中有关“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做误导宣传”的规定进行宣传。

  >>典型案例

  交2万订金 退款时迟迟拿不回

  “想买房但不符合西安市限购政策,交的2万元订金几个月都退不下来!”说起买房经历,从外地来西安打工的郑女士一脸无奈。

  郑女士称,去年12月,她在未央路延伸段的“龙记·玖玺”项目看上了一套住宅,并在2017年12月29日缴纳了2万元订金。后来因为社保年限差几个月,没有购房资格,于是提出退款申请,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还没有拿回订金。和她一样,至少还有20多个人也存在类似情况。

  3月8日上午11时许,“龙记·玖玺”项目策划部负责人向华商报记者表示,经过了解,郑女士购房资格审核未通过后申请退款,目前公司内部退款流程已经完成,财务部门按照交款的先后顺序,依次退款。

  已网签合同竟莫名被注销

  去年6月买的房,首付款交了,合同签了,今年1月2日却发现网签合同被人莫名注销了!26岁的李女士买房心情犹如坐过山车。

  李女士称,2017年6月16日她购买了位于西安市沣东新城中建·昆明澜庭16幢3单元1层301××号房屋,缴纳了28.3096万元首付款。2017年9月7日,李女士与项目开发商西安佳枫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时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这套房屋已网签登记备案。

  李女士称,今年1月2日,她无意中发现,这套房的网签信息被注销了。开发商说合同不是他们注销的,建议刘女士退房或选他们楼盘二期房,对此李女士无法接受,她和家人准备将开发商诉至法庭,但由于没有《商品房买卖合同》,连案都立不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销售人员称合同需要等到银行按揭款放了以后才能返还,现在手里只有给开发商的交款凭证。

  3月8日上午10时,华商报记者来到“昆明澜庭”销售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但截止发稿时,该公司也未对此作出说明。

  3月8日下午5时,李女士向记者表示,他们多次到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求恢复原先网签合同,但开发商给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复是,该公司已经将李女士所缴纳的28.3096万元首付款退到她的卡里面了。

  而对网签合同注销需要什么程序和流程问题,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签的目的是为了杜绝开发商“一房两卖”。只有开发商与购房者达成退房协议,由开发商提出申请,然后才能按照程序进行撤签。

  对李女士遇到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还正在调查了解中。

  房价涨后开发商单方面解约

  “当时开发商寄过来的《解除通知函》,让我们很郁闷!难道交了订金不作数吗?”为房子事情来回奔波了一个多月的张先生一脸无奈,他称,若是西安市的房价持续走低,开发商会不会主动让退房呢?

  据张先生介绍,2016年11月16日购买陕西华富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铭城国际社区”项目一套面积122.13平方米,单价7036元/平方米,总价85.93万元的商品房。因当时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双方约定缴纳2万元订金,等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再办理按揭等买房手续。眼看着西安房价一天一个价,2017年5月,张先生主动提出要交首付,可开发商说等开盘后才能收。于是拖到了2017年12月,开发商拿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对于此前交订金的购房者,却还是让耐心等待。

  今年1月26日,开发商在没有征得张先生同意的情况下,邮寄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解除通知函》,单方面解约。去沟通时,开发商表示,要么按照目前市场价重新签合同,要么解除合同,可该项目销售价格已经涨到了12500元/平方米,同样一套房要多掏66.7万元。

  3月9日上午10时35分,华商报记者来到“铭城国际社区”项目销售部,一位姓杨的负责人表示,经过了解,购房者张先生与该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已经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当华商报记者问及,“铭城国际社区”目前售价是多少,2016年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能否对外销售和收取订金呢?该杨姓负责人称,自己刚来不久,以前的事情不清楚。目前该楼盘对外的销售价格为13000元/平方米。

  >>律师说法

  交订金后开发商变卦属合同违约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伟表示,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相关文件交付订金后,开发商要求加价或提高首付比例、更换房型、迟延签订购房合同,均属于违反订金合同约定,购房者可诉请违约责任。

  他提示购房者:“五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前提和基础,五证不全的房子,购买起来风险很大。稍有不慎,就可能钱房两空。由于买卖双方在购房信息方面的不对等,使得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常常处于被动地位。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理解合同各项条款和补充协议,必要时可向律师和主管部门求助。

  >>相关规定

  限购前已交首付款的按原政策执行

  对频频出现的开发商“坐地起价”问题,西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底至2017年9月13日,西安市连续出台多次限购政策,对购房者购房资格及限购范围、条件等有着详细规定。特别是《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中,对于购房者及开发商之间因限购政策出台可能出现的买卖纠纷责任进行了厘清,明确:“2017年6月28日以前,已在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中提交合同网签信息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未提交合同网签信息,但已签订购房协议,且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的,持银行转账凭证等资料,按原政策执行。

  >>相关处罚

  去年36家房企共被罚700万元

  121家房企被曝光约谈

  据西安市房管局日前公布的《2017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等原因,36家房地产企业被处罚700万元,其中“韶雨地铁城”项目被处罚款300万元,陕西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林新城(韩国城)”项目、陕西隆基帝和置业有限公司“万科城市之光”被罚款80万元。

  从2017年4月9日开始,该局还对西安市160个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张贴了“不得违规销售”的《通告》,同时在媒体曝光。并对121家房企集中约谈。

  据介绍,从2017年5月25日起,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制度。“绿地国际生态城”项目因涉嫌在商品房销售活动中存在人为营造紧张气氛、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一次性直接扣除了15分,涉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房屋被暂停网签销售、新申请预售许可。目前,经过整改,该局已恢复万科和绿地相关楼盘的销售资格。

  附:被处罚的楼盘名单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

  海林大厦 韶雨地铁城

  江林新城(韩国城)

  东城欐景 感恩时代广场

  昆明城市花园 香漫里

  西部网货批发中心 新栋

  铭城国际社区 梨园公馆

  万科城市之光 恒天国际城

  东环新都 碧桂园凤凰城

  欧罗巴小镇 香槟国际城

  万邦左岸骏景 金旅城

  汉唐新都汇 尚城公馆

  恒天国际城 黄金海岸

  金源纳帕溪谷 香山红叶

  金辉世界城 公园盛景

  英郡年华国际社区

  成长国际欢乐港 颐和郡

  万邦左岸骏景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

  汉华城

  曲江京城

  南飞鸿十年城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