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质发〔2015〕3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办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5〕3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认真分析本地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确定防范重点。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努力形成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进一步细化各项部署,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15〕29号)要求,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做好汛期强降雨天气过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进一步对城市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气等基础设施、老旧危房等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彻底进行整改治理。要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把预防深基坑坍塌、建筑边坡垮塌、围墙倒塌作为监控重点,加强检查巡查;要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隐患的高空设施、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工棚等进行有效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严密关注其不利影响,及时撤离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切实保障灾害应对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尤其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重大灾情。遭受灾害的地区,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抢修,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