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泰信大厦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海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泰信大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泰信大厦项目
(2)建设地点:锦业一路以南,三环北辅道以北,规划路以西,项目东侧隔规划路是永利国际金融中心,项目西侧是在建的中投融城国际,项目隔锦业一路北侧为利科·国际金融中心,隔锦业一路东北侧为中铁·西安中心。
(3)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853.2平方米,拟建一栋38层超高层写字楼,总建筑面积101912.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157.68平方米,包括写字楼面积66770㎡,配套商业建筑面积7999㎡;地下1-4层为车库和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6755.04平方米。容积率为8.49,绿地率为26.55%。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海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6号二层201室
邮 编:710075
电 话:029-89183958
联 系 人:邹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通讯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邮 编:712000
电 话:33572058
联 系 人: 李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以及地区环境特征,调查项目区空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通过工程分析预测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和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有效的环保措施,分析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核实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事项及途径
欢迎公众就本工程建设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哪些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的认同程度等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书面或电话告知,也可到建设单位当面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