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后与贪腐行为的关联性要注意
退休前后尤须警惕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退休是人生重大转变。从繁忙到清闲,从职场到家庭,从门庭若市到门庭清静,从位高权重到平常百姓……这虽然是由壮及老的自然过程,但对个人来说又颇不寻常。生活工作骤变,人生道路拐弯,考虑的问题也自然有某些年龄特征。比如,前些年有“59岁现象”的说法,意谓有些领导干部,在即将退休前抓紧掌权最后时机疯狂敛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种现象警示人们,退休前后与贪腐行为的某种关联性值得注意。
“59岁现象”,现在已很少提及,主要原因可能是当下腐败手段与当年有很大不同。有些贪腐行为,往往可以预谋很多年、追溯很多年。同时,各种利益链条、关系网络以及交换方式、变现手法等等,其复杂程度就像迷宫,闪转腾挪,埋得很深、藏得很深。但最近披露的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张建华、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巡视员唐文智等一批退居二线或退休多年的领导干部纷纷“落马”,充分说明“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一个重要方面是强化了对干部退休前后的监督和管理。
有人认为“退了退了,一退百了”,这实在是自欺欺人。这些年查处的贪腐案件,不少是陈年积案。有的人惧于反腐败的强大攻势,深埋赃物,藏躲身形,认为风头一过、一了百了。经验表明,有因必有果,违纪违法行为绝对不会自动清零;有车必有辙,人生足迹无论深浅还是对错均无法擦除。对领导干部来说,在任上以权谋私,或退休后利用在任时的关系和影响谋取私利,都是绝对禁忌。在管党治党一时一地“宽松软”情势下,或可“侥幸潜伏”,但要记住“永远在路上”势必击碎所有“高枕无忧”的妄想和“逍遥一世”的幻想,更不要寄望于党组织“既往不咎”“一笔勾销”,把某些事、某些人给忘了。清者自清,不清者迟早还是要“清”的。
还有人说,干部退休前后,是政治免疫力相对较弱的一个阶段。这个说法有没有一定道理,姑且不论。从实际来看,对即将开启新的生活模式,不少干部确实存在一个适应过程。特别是退休前后,考虑生活保障渐多,利益诉求渐多,而自我约束相对减弱。有人甚至事实上脱离了组织监管,思想上、作风上等方面早已松懈下来。这,也是众多落马干部年轻时奋发进取,而在即将告别工作岗位时急剧蜕变的一个原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力度、广度、深度都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退休前办事,退休后收钱”“退休前我给你办事,退休后你给我办事”“退休前培育公司,退休后自任老板”……“期权腐败”再老谋深算,也难抵“道高一丈”;“59岁现象”亦有迹可循,破解之策的笼子越扎越紧。
领导干部怎样看待退休,实质是对权力的认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个人奋斗得来的,也不是个别人赏赐的,而是人民赋予的。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领导干部在位或退休都必须知道权柄不是“私人物件”,必须牢记权为民所赋,必须始终秉公用权。
从这个意义上说,正确认识退休、看待退休,不全是一个与年龄有关的课题。没退休的,可能会因为谋划“权力期权”而违纪违法;已经退休的,可能因为思想松懈而晚节不保。把退休前后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一个时间节点来研究,是想强调两个意思:一方面,无论在任何时候,试图在以权谋私上耍心眼、打算盘,都将是非常危险的,也决计不能“安度晚年”。另一方面,党纪国法是刚性要求,廉洁自律从来没有终点。如果还懂得“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理,就应该明白在位掌权是暂时的,而按照党的要求恪守“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是含糊不得的。
谨记:“虽惭老圃秋容淡,且看黄花晚节香。”
编辑: 石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