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方拿走两条香烟抵款

18.12.2014  09:07
核心提示: 前两天,西安市洒金桥某便利店店主秦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没有预订面包,送货人却主动上门送来面包,在店中没钱的情况下,竟要求用香烟抵货款,并拿走两条香烟。秦先生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

前两天, 西安 市洒金桥某便利店店主秦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没有预订面包,送货人却主动上门送来面包,在店中没钱的情况下,竟要求用香烟抵货款,并拿走两条香烟。秦先生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

投诉:送货方要求用烟抵款

西安市洒金桥某便利店店主秦先生反映,店中售卖面包由桃李公司提供,自己按需求不定时订货,随后再由对方送货。可12月15日,送货方突然自己送货上门,但当时店中没钱,秦先生也不在店中,送货的人则要求用香烟抵货款。

店员小何回忆,当天,因为店中没钱,自己让对方改天再来送,可一名送货员却以货品已经摆好为由,要求用店中的香烟抵款。“送来的面包价值198.1元,对方拿走了两条价值100元的烟,我本来不想给他们,但当时老板不在,我一时没了主意,对方一再要求,我就把烟给了他们。”小何说。秦先生认为,对方主动送货,却要求用香烟抵货款,这样的做法不合理。

供货方:正在调查此事

秦先生立即向桃李公司反映了此事,“对方一直不承认是自己的错,总说是店员小何主动要求用香烟抵货款。”对于这种说法,店员小何否认,“我就是个打工的,怎么可能主动提出用烟抵货款?”

昨日中午,一名自称是桃李公司主管的何先生给秦先生打电话,称12月15日去送货的是该公司经销商和业务员,二人的做法欠妥,并向秦先生道歉,表示愿意退还香烟并赔偿。14时53分,何主管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公司正在调查此事。

陕西 呼建武律师事务所王奇律师表示,从法律上讲,买卖关系应当处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如果是送货方要求以香烟来抵货款,涉嫌强买强卖,秦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

本报记者白圩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