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照顾政策只适用二本及其以上文史理工类考生

18.05.2016  02:53
核心提示: 我省今年高考实施方案昨天公布,有关高考录取中照顾性加分录取政策中明确,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第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 我省今年高考实施方案昨天公布,有关高考录取中照顾性加分录取政策中明确,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第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

记者了解到,我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我省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