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通报机动车检测企业涉嫌价格垄断案件调查情况

31.12.2015  06:41
 

  12月30日,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机动车检测企业涉嫌价格垄断案件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国家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陕西省于2015年11月15日起,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2月初,得到西安市机动车检测行业要涨价的消息,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进行外围摸底调查,并将该行业价格变动情况列为重点监测对象。12月18日,省物价局召集西安市机动车检测企业负责人进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要求各单位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实施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如有借价格改革之机串通涨价等行为,反价格垄断分局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从12月21日起西安地区汽车检测企业相继涨价,因价格上涨幅度和时间节点高度统一,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于21日组织力量按法定程序启动反垄断案件调查。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深入调查取证,取得了核心证据。证据显示,此次涨价由协会组织,西安27家、商洛3家、杨凌2家机动车检测企业间进行价格协商、串通涨价,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上述32家机动车检测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

  下一步,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法》、及《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反价格垄断案件查处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案件查处工作,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