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省住建厅于7月初对西安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日前,省住建厅通报了此次检查结果。总体上,西安市建委对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管到位,西安市地铁公司能够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扎实有效,工程质量安全平稳可控。但同时,检查也显现出一些问题,如个别项目勘察钻探记录未经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取土样数量偏少,原始资料未建立资料清单等。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参建单位的主体行为,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各地铁施工、监理企业应加强质量管理意识,严把每道工序的质量关,严禁出现未经验收合格即进入下道工序的情况发生;此外,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风险源管控,预防事故发生。
据悉,此次督查主要从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入手,对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西安地铁四号线TJSG—15标(凤城九路站)、西安地铁四号线TJSG—3标(航创路车站)、西安地铁三号线安装装修7标(广泰门站)3个在建项目工程进行了检查,共涉及参建企业和监理机构12家。(胡怡)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