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出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0.03.2016  10:2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柞水建设,近日,柞水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目标任务、顾问聘用条件、工作职责、聘用程序、经费保障六个方面,对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年底前,全县要全面完成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任务。各镇(办)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好做法律顾问的管理服务工作,要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聘用条件及工作职责。政府法律顾问不仅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还要热心服务社会公共服务,有较强的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律顾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为聘用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聘用单位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聘用单位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案件和疑难信访案件的的研究处理,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协助聘用单位办理涉法事务,起草有关法律文书和法律意见书;参与起草、审查、修改以聘用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受聘用单位委托,参加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招投标;受聘用单位委托,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协助聘用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理聘用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通知》还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聘用程序进行了明确,各镇(办)政府(办事处)聘请法律顾问应经法制机构推荐并报各镇(办)政府(办事处)同意后签订聘请协议,颁发聘书;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由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推荐并报部门同意后,以部门名义签订协议,颁发聘书。聘请协议要明确约定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聘用期限、费用支付、违约责任、解聘情形、争议解决等内容。

   《通知》强调,政府顾问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准入、考核、激励等制度,提高工作保障水平,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法治柞水建设顺利推进。(樊巧玲 徐怀玉)

来源:柞水县司法局